Tuesday, November 14, 2006

011 有主萬事足 無罪一身輕

Posted by Picasa古人說:有子萬事足,無官一身輕。我們作為神的兒女,價值觀與世人不一樣。我們應以〔有主萬事足〕。十誡的第一誡:除我以外,不可有別的神,不是神心胸狹隘、小氣;而是說,有了神,我們再無所求。這正是有主萬事足的意思。
妻財子祿,世人所求。我們因耶穌寶貴十架,罪得赦免,本為罪人,竟成為蒙福的罪人,再不受罪惡的捆鎖。[無罪一身輕],是最好的寫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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